时报讯(记者 颜金梅 通讯员 兰军)近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在线交流,简化庭审流程,成功调解了马乙某与马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疫情防控期间,化隆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既及时了结当事人“心头事”,也避免了人员聚集增加防控风险,获得当事人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化隆县法院受理此案后,定于3月11日开庭审理,但承办法官考虑到目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且被告在外地因疫情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便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采用微信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先后多次征求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向并向对方予以反馈,由于双方在还款时间上存在争议,承办法官便秉持着“礼之用,和为贵”的理念,耐心析法明理,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互相表示理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确认调解笔录无误后,案件书记员将全部微信对话内容通过截屏方式保存并打印存入案卷。调解书依据双方提供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依法邮寄送达,当事人在家即可收到调解书,极大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双方当事人对这种人性化的做法表示理解和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