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陶成君)近日,海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关于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旨在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并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担保、未被冻结的长期封存账户进行集中清理。
《通告》指出,此次集中清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对象为海东市退休职工封存账户;工作调离本行政区域的职工封存账户、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封存账户;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封存账户;缴存单位破产、改制、撤销、解散的职工封存账户;符合其他情形的封存账户。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各缴存单位对本单位的长期封存职工(封存6个月以上)逐一进行核实,并及时通知缴存职工本人。缴存职工本人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持相关材料到海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所属县区管理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