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深刻地审视政协民主监督的地位和作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提高实效。要创新监督方式,探索视察监督、跟踪监督、专项监督新模式。要抓住监督重点,聚焦中心工作,以党政所思、群众所盼、政协所能出发,选好议题、选准角度,确保监督“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
会议强调,各民主监督员要正确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依章实施监督。各受派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统筹安排,把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融入到本部门(单位)各项工作中。同时,要做好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反向监督,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市政协予以反馈,不断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会议印发了《政协海东市委员会选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工作方案》,选派74名委员组建16个民主监督小组,通过“集中与分散”“明察与暗访”“经常与专题”相结合的方式,以“听、看、查、访、议”等方法,对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7个部门(单位)开展常态化民主监督工作。部分参与试点工作的民主监督小组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