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该局按照《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隆县开展“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要求,以扩大市场主体总量和提升发展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采取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度、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等方式,使该县市场主体总量和实力明显提升。上半年共发展市场主体1258户,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达到11911户,其中企业213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41户、个体工商户8835户,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4%,多数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
同时,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领域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广开就业门路,提高就业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组织县域6家企业共27个工种,参加省市场监管局与省个体私营协会举办的2020年全省民营企业与大中专毕业生网络招聘会,成功签约大中专毕业生4名。并且为解决全县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5月9日,该局组织协调县内3家金融机构和80户个体工商户,召开了以“落实各项政策、推介信用贷款、促进银企合作”为主题的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融资“银企”对接会,各金融机构为该县市场主体融资贷款1.02亿元。
在这一工作中,化隆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了市场巡查检查工作,通过发放《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的通告》《价格告诫书》《致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倡议书》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与复产复业的市场主体签订诚信生产经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要求生产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大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食品进入生产销售环节;严把药品、医疗器械价格和质量安全关,严密关注社会关切焦点问题,及时受理消费者在价格、质量等方面的投诉,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戴口罩、体温检测和生产经营区域定期消毒等要求,严把疫情防控关。
截至目前,该局共受理价格等方面的投诉21起,已全部得到妥善处理;立案查处哄抬物价、无明码标价、无照经营等各类违法行为61起,结案48起,处罚金额达6.28万元;对存在从业人员不戴口罩等行为的10家市场主体作出了限期整治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