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16日,省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省级验收工作组,在县级自评及市级核评的基础上对我市平安区、乐都区、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等五县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省级验收。互助县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省级试点县,全县改革工作于2019年2月全面完成省级评估验收。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翻阅资料、群众座谈等方式对平安等五县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海东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海东市各县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改革工作,组织保障到位,制定的方案、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可行,工作程序规范,改革档案齐全,改革成效明显,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各县区立足各村之间的资源资产禀赋条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立足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走出了产业发展的新路子,打造了诸如平安区“平安坊”夜市步行街、民和县山庄村七里花海、乐都区新庄村卯寨景区、循化县红光村红色文化体验基地、化隆县本康沟乡村旅游景区等一系列特色产业,形成了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村级集体经济多种发展模式,优化资金配制,集体经济全面“破零”,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蜕变。经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验收组综合评定,海东市平安、乐都、民和、循化、化隆五县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通过省级验收。
据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全市共落实改革经费2190万元,核实资产总额44.88亿元,经营性资产总额22.09亿元;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2.27万户147.93万人,折股量化资产总额16.67亿元;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数1587个,发放登记赋码证书1587个,制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印章1587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