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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全方位筑牢脱贫攻坚“四梁八柱”

2020-12-03 10:10:39 来源:海东日报社 点击:
本报讯(记者 李玉娇)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建立党政责任体系、政策制度保障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和督查稽查巡查体系,全方位筑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四梁八柱”。

据了解,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4名市委常委担任副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指挥长”的责任机制,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具体抓、抓具体扶贫工作。将6个县区划分为六个战区,由6名市级领导分别联系各个战区,进一步完善以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为“双指挥长”的脱贫攻坚作战指挥部,形成多点发力的“大兵团作战”的组织领导体系,并成立了16个行业指挥部,将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进一步聚焦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区,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不断完善市级领导联县包乡联村包户督战负责制,38名市级领导联系48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以上率下,经常性深入一线督战指导,实现了贫困村走访督导和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全覆盖。

为发挥制度保障优势助推脱贫攻坚,海东市建立了政策制度保障体系。在落实2016年已出台的11项政策文件基础上,制定出台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后续扶持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脱贫攻坚工作表彰奖励办法等9项指导性文件,形成以脱贫攻坚方案为总纲,以“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个行业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为引领,以海东市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为抓手,以20项政策性文件为保障的“1+8+10+10+20”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在研究制定全市巩固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产业扶贫、就业及拉面、教育、健康、住房安全、基础设施、精神脱贫等9个后续巩固提升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了海东市“1+9”巩固脱贫成果制度体系。

同时,建立财政专项、行业扶贫、市级配套、金融信贷、社会帮扶和东西协作资金“六位一体”投入保障体系,健全保障机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累计投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04亿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43亿元,行业扶贫资金105亿元,金融信贷资金7.65亿元,市级配套资金1.66亿元,社会帮扶各类资金18.55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8.2亿元,全面夯实了贫困地区发展基础。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海东市建立督查稽查巡查体系,制定了《海东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海东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海东市贫困县(区)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等,形成常态化督查、巡查,持续压实各级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累计开展常规巡察5次,专项督查15次,暗访督查42次。期间,创新建立执纪问责监督制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4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0人,组织处理1088人,扶贫政策执行不落地、基层“微腐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整治;2016年至2018年受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连续三年上涨后大幅下降,2019年同比下降70%,2020年下降33.5%,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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