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们组工作力量薄弱,办案难度较大,在收到信访室转办的问题线索件后很快就确定了采用协作组办案的模式办理这个问题线索。”第二协作组成员、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喇梅英一边回忆这个案子一边介绍情况,“经协作组集体评估,决定抽调相关人员成立核查小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查,通过查阅、调取相关资料和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初核,问题很快就查清了。”
针对市县区派驻机构人员少、力量弱、案件较多、执纪执法能力水平有限等实际,海东市纪委监委结合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创新开展派驻机构协作联动,根据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工作实际和属性类别、行业特点等情况,将10个市本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四个协作组,制定派驻监督协作组规则,以协作组为单位开展交叉监督、联合办案、交叉审理等工作。
海东市纪委监委派驻办主任李明新介绍,协作组以合力协作办理受理的问题线索为主要突破口,各成员在工作上互补,集体研判,分工协作,着力解决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力量不足与不均的现实问题。
“我们组要监督8家单位,有的单位下属站所多,很难做到全面监督,遇到棘手问题,总感觉力不从心。”海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第四协作组负责人王志海说,“实施派驻机构协作联动后,在开展监督检查、执纪办案上形成了合力,且协作组人员还经常在一起探讨交流,有案例分析,有阶段性工作探讨,相互借鉴,效果非常好,呈现出‘1+1大于2’的效果。”
通过协作联动,实现了监督力量整合、信息共享,交叉监督、联合办案,派驻监督整体效能全面提升。2020年,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共开展联合监督检查81次,协作办案107件,交叉审理164次,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