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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海东模式”

——海东市经济社会发展巡礼之四
2021-09-15 10:47:07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本报记者 陶成君

随着青海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开幕,连日来,在海东市乐都区街头,出现了一支鲜艳的红色“队伍”,他们来自不同的单位、不同的工作岗位,但他们的目的是一样的——为民族运动会顺利举行提供志愿服务保障,为乐都城市形象贡献自己的力量。

行走在乐都城区滨河北路、国道109线、桥北路大十字、海东市体育中心附近等街道路口,这些志愿者身穿红色的小马甲、手拿鲜艳的小旗子,默默为民族运动会做好志愿服务。

作为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近年来,海东市不断完善社会治理机制,优化社会治理布局,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教育引导和志愿服务,运行“干部+志愿者”联动机制,在农村积极推广“民情沟通日”“群众说事点”等协商议事模式,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为推动和谐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海东市加快法治海东建设步伐,先后制定出台《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2020年7月1日,《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经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正式施行,成为全国首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对加快推进海东市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具有里程碑意义,树立了文明海东新样本。今年9月1日,《海东市河湟文化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成为第一部为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制定的法律规范,由此也拉开了我省首部为保护传承弘扬河湟文化制定的法律规范正式实施的序幕。

与此同时,海东市通过广泛开展“七五”普法,群众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近年来,深入开展平安海东建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26个,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持续深化“枫桥经验”的海东实践,毫不放松抓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信访量连续五年呈下降趋势,六县区均获评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区称号,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为扎实推进试点城市建设,海东市制定了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确定党建引领工程、法治保障工程、风险防控工程、治安防控工程、文明提升工程、平安创建工程、自治强基工程、智能治理工程、便民服务工程、特色培育工程“十大工程”,并对标全国、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将工作任务细化为59项评价内容和175项评价标准,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形成可量化、可操作、可考评的指标体系。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大考,海东市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广大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团结一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疫情防控体系,取得了疫情防控零输入、零感染、零报告的阶段性成果,牢牢守住了疫情防控青海东大门。

顺应时代潮流,回应百姓期待。一路走来,海东在奋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样板的路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群众视角找准创新社会治理的突破口,以群众感受确立创新社会治理的目标,全力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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