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办法》显示,此次奖项设组团旅游排名奖,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对象,申报条件及程序。为助力海东市旅游市场快速复苏,市文旅部门对旅游团队奖励政策进行了细化和优化,进一步简化了申报手续、降低了奖励门槛,还设置组团旅游排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奖励办法》指出,组织和引进团队要以旅游为主要目的。鼓励旅行社通过开展宣传、引导、组织等工作,主动引进市外团队来海东市旅游。旅行社对已到海东市旅游的散客进行临时拼团的情况不在统计范围。由市外旅行社组团、市内地接社接待的旅游团体,由地接社申请奖励;市外组团社自行安排接待服务的,由组团社申请奖励。以参加节庆、会议、培训等活动为主要目的,期间安排参观游览及文化旅游考察的情况不在统计范围。所有游客数量按实际人数计算,导游、司机等人员不在统计范围。
《奖励办法》明确,各地旅行社要本着诚信、守法原则,不得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全经营,不得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投诉纠纷。同时,加强旅游线路产品和旅游团队质量管理,按规定配备导游人员,不得出现“不合理低价游”和“零负团费”等现象,提倡文明健康旅游;严厉打击倒买倒卖,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全市各级文旅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审批程序,严格管理奖励资金,做好奖励办法的落实和监督工作,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让海东旅游真正火起来。
《奖励办法》的制定是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措施,也是海东文化旅游行业落实市委市政府助企暖企政策的重要举措。《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