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造“精锐型”驻村干部队伍方面,海东市坚持制度先行、尽锐出战,全市驻村“第一书记”均由一年以上党龄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或相应职级干部担任。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137名不符合条件的干部责令相关单位予以更换,保证把“最能打硬仗”的干部派到乡村振兴一线。同时,制定《海东市驻村干部调整工作程序》,规范调整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对9名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履职的驻村干部进行了调整。
为提升专业能力,打造“专业型”驻村干部队伍,海东市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师资库,制定《海东市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集中轮训实施方案》,将驻村干部培训纳入全市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设置培训课程,目前,市、县、乡三级共举办培训班617期,培训驻村干部5700余人次。编印发放《乡村振兴应知应会手册》口袋书7000余册,帮助新选派驻村干部熟悉业务知识,掌握工作方法。安排各县区精选乡村振兴示范村30个,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开展为期2天的观摩学习、经验交流,进一步开拓视野、提升履职能力。采取“老带新”帮带措施,对新选派驻村干部,由轮换前的驻村干部与其同吃同住同工作40天,帮助新选派驻村干部尽快熟悉村情民情,掌握工作方法。
海东市在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督查指导、严明工作纪律上下功夫,着力打造“过硬型”驻村干部队伍。建立“日督促、周反馈、月通报”管理制度,从严执行工作例会、驻村打卡、日志上传、请假报备、定期培训等制度。组建驻村干部管理专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驻村干部到岗履职、作用发挥等情况明察暗访93次,充分利用微信群及时提醒督促驻村干部按时打卡、上传工作日志,确保驻村干部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四级约谈”制度,建立管理服务“四方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规定对驻村干部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组织处理。建立半年试用期管理制度,对“躺平式”、群众认可度差的驻村干部统一在试用期满后调整。
为关心关爱驻村干部的身心健康,海东市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保障驻村工作经费,按60元每天的标准发放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并为驻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明确要求派出单位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休假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贴补贴,在打造“担当型”驻村干部队伍方面,强化正向激励,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