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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房地产优化政策解读来了

2024-10-01 08:31:23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本报记者 李永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顺应房地产市场的全新发展态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海东市制定《海东市落实“一城一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有哪些利好政策,具体内容有哪些?本报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关键词】 实施背景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回应群众关切,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键词】 补贴、推介

针对河湟新区、乐都区、平安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家庭,以网签备案为判定依据,按照“先买后补、先到先得、补完为止”的原则按购房面积发放购房补贴,其中,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每套补贴1万元,100平方米以上每套补贴2万元。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将结合国庆黄金周,组织属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重点景区景点、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文艺演出、现场有奖销售、农特产品展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集中推介活动。国庆结束后至年底,还将持续开展房产推介活动。

【关键词】 贷款、利率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主住房的,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再增加10万元,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提高租房群体公积金提取额度及频次。多子女家庭 (二孩及以上家庭)租赁自主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每增加一名未成年子女,租房提取限额在每年9180元的基础上增加3060元;提取频次由按年提取调整为可按月、季、半年或一年一次性提取。

支持新青年刚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新参加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收入稳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

优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购房家庭在购房县区、河湟新区范围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或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进行转让手续或已形成实质性出售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首套房认定,享受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

合理确定二套以上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对于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改善性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相应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不得低于二套住房。

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第一时间全面、彻底落实国家最优惠的信贷政策,督促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水平,将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5%下调到15%。鼓励金融机构对购买首套、二套住房以及“以旧换新”、生育多子女家庭给予更大支持力度,适当延长个人购房贷款年限,减轻购房人还款压力,努力满足新市民、新青年等群体住房需求。

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第一时间全面彻底落实国家最优惠的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调整首套住房、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督促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水平。

【关键词】 “以旧换新”

支持住房“以旧换新”。鼓励引导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等开展“卖旧+买新”联动活动,中介机构优先推动旧房交易,购房人出售旧房同时选定新房,缩短交易周期。倡导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购房价款、佣金等方面向换房人提供优惠方案,切实降低换房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出台政策,支持新市民、新青年等群体住房需求,对购买首套、二套住房以及以旧换新、生育多子女家庭给予更大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适当延长个人购房贷款年限,减轻购房人还款压力。

扩大加装(更新)电梯改造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既有多层自住住宅加装(更新改造)电梯的,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仍不足的,可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加装(更新改造)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扣除政府补贴部分后,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家庭实际分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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