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记者 李富生 摄影报道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这一目标,摘帽清零和问题整改工作“两手抓”,打好打赢深度堡垒、易地搬迁“收尾”、扶志扶智“三大攻坚战役”,突出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基础工作、精准督导落实、严格问责考评“四项重点”,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能力与水平。
2019年是海东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的攻坚“清零”之年、冲刺之年。为在仅剩的6个月时间中,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万众一心,奋力冲刺,合力攻坚,全面实现全市脱贫摘帽“清零”目标,海东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聚焦“两不愁三保障”“1234”决战决胜行动。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提出的“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新的重大要求和“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的新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冲刺攻坚、稳定脱贫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以“1234”决战决胜行动高位推动全市绝对贫困“清零”目标任务,为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牢基础。
平安区古城乡牌楼沟新村建设
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现全市76个贫困村脱贫退出(其中深度困难乡镇42个村),0.59万户2.1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其中深度困难乡镇8702人),乐都、民和、化隆三县区实现脱贫“摘帽”,同步巩固平安、互助、循化三县区脱贫“摘帽”成效。
把握一个标准
严格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不动摇,按照“八个一批”和“八个精准”的要求,重点做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饮水安全、综合保障性扶贫等工作,确保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住房安全。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指导整改,做到既不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虚假脱贫,防止和纠正扶贫工作中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等问题。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通知》,加强县区有关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监管工作,防止出现超出“两不愁三保障”范围的问题。
坚持“两个狠抓”
●狠抓脱贫摘帽“清零”。按照《海东市2019年度脱贫摘帽清零实施方案》要求,抓关键、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工程,扶持发展以油菜、马铃薯、青稞、中藏药等为主的种植业和以肉牛、肉羊、生猪、土鸡、冷水鱼为主的养殖业,确保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实现“不愁吃不愁穿”。集中力量推进全市67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31户低保户、159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2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危旧房改造,强化过程管控和质量验收,确保全面改善贫困群众住房条件。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寺为僧、辍学打工和早婚现象依法进行严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因贫辍学,依法全面根除历年的辍学现象。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下发的《青海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严格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后剩余费用(含自费)超出总费用10%的帮扶,由医疗救助资金进行全额兜底救助”的政策措施,确保贫困群众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夯实“三保障”水平。根据《海东市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方案》,以推进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助医助学、携手奔小康为重要抓手,全面提升东西部扶贫协作水平。乐都、民和、化隆三县区整体脱贫摘帽,实现全市绝对贫困“清零”。平安、互助、循化要按照青海省《关于加强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成果的意见》,扎实开展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坚持做到摘帽“四不摘”。
●狠抓问题整改。各县区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海东市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海东市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补充整改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海东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以及审计问题整改有效结合起来,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问题集中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确保中央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4项30条问题、补充整改的12个问题、市上自查的4项4个具体问题,省上反馈的9个方面28项53条问题和市上自查的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针对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审计报告中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整改。所有问题整改工作都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进度清单,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在治标和治本上协同推进,切实做到从源头上综合治理,从根子上彻底解决。
工作重点
●打赢深度堡垒攻坚战。按照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东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以全市25个深度困难乡镇的42个贫困村退出、870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统筹整合2019年、2020年扶贫项目和资金,瞄准短板、紧盯问题,提前投入、加快推进,以部门合力推进深度攻坚行动落实。要积极利用省上下达的1.76亿元深度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加快补齐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重点抓好水电路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教育、健康、民政救助等惠民政策落实落地,扎实做好贫困残疾人、孤寡老人、大龄未婚青年、单亲贫困家庭“四类特困群体”和“兜底”提升工作,持续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充分发挥好东西部扶贫协作有利时机,推进25个深度困难乡镇携手结对全覆盖。深度困难乡镇各定点帮扶部门要坚持把“帮眼前”与“帮长远”结合起来,瞄准短板、紧盯问题,提前投入,加快进度,促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各行业部门要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确保行业扶贫向深度贫困聚焦。
●打赢扶志扶智攻坚战。按照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制定扶贫扶志工作方案,积极创办“农民夜校”和“讲习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救急纾困与自主脱贫相结合,通过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肯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杜绝政策养懒汉、不劳而获和“等靠要”、帮扶依赖症等不良习气。要广泛开展感恩教育,以贫困群众的亲身感受、经济收入的变化,引导贫困群众增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树立感恩意识。要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红白事理事会作用,采取建章立制、立体宣传、典型引领等措施,减轻贫困群众隐性负担,防止群众因婚因宗教因丧致贫返贫。进一步改进扶贫方式,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完善生产奖补和就业补助机制,引导贫困群众通过投工投劳,激发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打赢易地搬迁“收尾”攻坚战。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14711户52976人(建档立卡户5201户19301人)的建设入住任务。6月底前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全面收官,建档立卡搬迁户在7月底前全面入住,非建档立卡户在8月底前全部入住。搬迁户旧宅拆除、旧宅基地土地复垦复绿工程必须于11月底前无条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于7月底前全面竣工,自主安置户所在地要严格按照贫困村退出的验收标准保障生产生活基本条件,并做好排查核实工作。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海东市易地扶贫搬迁事中事后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总要求,调动一切资源和力量,在后续产业培育、扶持、推动上,务必做到精准到户到人。另外,对全市67个集中安置(区)点在规范化命名、村(居)民委员会设立、精准精细化管理机制建立、优质化高效化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上专题研究部署,专人督促推进落实。
循化撒拉刺绣产业
强化“四项工作”
●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要按照《海东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领导联县包乡督战责任制和市级行业扶贫指挥长负责制及县级脱贫攻坚指挥长制的通知》,全面实行脱贫攻坚作战指挥长制,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落实”“双组长”责任制、市级领导联点责任制、“一联双帮三促”工作机制,做到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再压实、再严格、再强化。市级领导要善于作表率,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落实一挂到底、一包到底要求,坚持每月到联点县区督导督查,出思路、想办法、抓推进,每季度向市委提交联县包乡工作专题报告。县区党委政府要敢于挑重任,务实苦干强担当,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月至少有5个工作日专门开展扶贫工作,已摘帽县区至少每两月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同时,按照《海东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县区委书记要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要遍访贫困户。各级行业部门要积极发挥部门优势,主动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排查行业扶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定措施、补短板、强弱项。要坚持每月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一次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确保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打通“最后一公里”,扎实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各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要按照《海东市新一轮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在建强基层组织、宣传党的政策、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发展集体经济、提升治理水平上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着力在村情民意走访、基础工作巩固、政策措施落实、资金项目监管、内生动力提升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脱贫成效。
●进一步规范基础工作。要以海东市“1+8+10+10+20”政策体系为统领,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档案、考核、评估路径,确保基础工作规范化。按照《海东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海东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收集整理精准扶贫以来的县、乡、村三级档案资料,重点对涉及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关键环节的相关资料进行完整收集整理,确保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翔实完整。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帐建立、定期核查、动态管理等工作,严格识别和退出标准程序,在全力做好省级扶贫开发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及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同时,全面开展海东智慧扶贫信息平台建设,努力推进精准扶贫信息化建设。按照《海东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及贫困县区脱贫摘帽实施方案》,坚持扶贫标准,领会精准要义,结合工作实际,对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指标,予以删除或不作为硬性指标,取消行业部门与扶贫无关的搭车任务。严格落实贫困退出机制,全面总结近几年国家、省级各类考核评估程序、内容、方式等,规范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别是乐都、民和、化隆三个县区要按照第三方评估程序,抓紧组织开展贫困县区脱贫摘帽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进一步精准督导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海东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将压力真正传导到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明查工作由市级联点领导带队,市纪委监委牵头,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建4个督导组,到户掌握情况,到乡镇、村社督导检查,到县区听取汇报、跟踪督查;暗访工作由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2个暗访组,采取“四不一直”方式,对驻村干部履职、阶段性工作推进、重点指标进展等工作开展督查,随机进行实地调查、访谈、座谈。对于督查中发现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按照《海东市精准扶贫工作督查追责办法(试行)》,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要坚持半月调度通报、一月分析研判、半年督查会商制度,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
●进一步严格问责考评。按照《海东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海东市市直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办法》《海东市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严格兑现军令状。要加重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权重,突出重点,量化指标,将考核成绩纳入年度考核结果,并作为部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纪委大数据平台的监督作用,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治腐,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对不按规定执行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政策,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照时间进度完成任务的,严肃追究工作责任;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约谈,督促整改;构成违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土族妇女做刺绣贴补家用
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决战脱贫攻坚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脱贫摘帽清零“1234”决战决胜行动的重要性,坚定信心决心,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确保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市级领导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实现绝对贫困清零作为压倒一切的头号工程,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通、紧张有序、紧密协作的工作格局,全力向脱贫摘帽发起总攻。
●全面奋力冲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各级干部积极投身到“1234”决战决胜行动中来。要严格实行月通报制度,对照任务分解表,按月统计报送进展情况;督导暗访组要不定期地对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要将攻坚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和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捆绑进行考核,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对任务完成不达标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市纪委监委对任务责任人进行约谈。
●营造强大声势。开展这次大会战是市委、市政府在脱贫攻坚进入关键阶段采取的一项非常措施。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一方面要进一步整合宣传战线力量,加大对此次攻坚行动的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真正形成大宣传、大会战、大扶贫的工作局面;另一方面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海东市脱贫攻坚“1+8+10+10+20”政策体系落地落实等重点内容,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全面展示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