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国家“大气十条”和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求,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心从西宁、海东两市向全省拓展,出台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重污染天气应对、柴油货车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等“一揽子”方案和政策文件。以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为主线,以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为手段,全方位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措施,盯紧重点区域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统筹“车油路”协同治理,深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物深度治理等,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十三五”期间,全省重点区域已建成投运微型空气自动站84台/套、建筑工地智慧化监测监管设施100台/套,实现了空气质量网格化实时监测监控。西宁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由2013年的20.8%提高到90%,海东市由“0”提高到86%。全省累计淘汰燃煤锅炉3449蒸吨、黄标车及老旧车3.3万余辆,所有在营加油站、汽油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安装完成率达100%,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95.52%。组织实施100个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完成262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整治“散乱污”企业940家。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2%,较2015年提高13.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28个百分点。西宁市空气质量连续五年位居西北省会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