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省法院、省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平安青海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从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共安全等多个方面大力实施平安青海建设,积极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司法助力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本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10起典型案例,分别涉及环境损害赔偿、危险驾驶、破产重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劳动报酬、刑事申诉等,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缩影,也是强化促进公平正义的鲜活实践,更是服务平安青海、建设法治青海的司法产品。通过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示范作用,不断增强全民平安青海建设意识,营造平安青海的良好法治环境。
省法院发布了典型案例——玉树州生态环境局与某牛羊屠宰销售公司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
玉树市某牛羊屠宰销售公司排放污水,露天堆放牛羊粪,造成空气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玉树州生态环境局遂委托青海省环境科学院研究设计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此次生态环境污染损害问题进行评估。2021年9月24日,双方依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结果,经磋商达成玉树市某牛羊屠宰销售公司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并承担环境损害评估费及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果评估费8万元的调解协议。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调解协议依法进行司法确认,给予强制执行效力。
省法院还发布了总某危险驾驶案、青海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王某海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青海某置业公司诉某县政府行政协议案等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发布了典型案例——叶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8年6月,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在承包工程项目中,拖欠12位民工工资12万元。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叶某某仍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经检察人员释法说理,叶某某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并赔偿6000元,并与被害人达成谅解。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罪轻不起诉决定。
省检察院还发布了贾某一刑事申诉案、玉树州杂多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排除油气安全生产隐患依法履职案、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地质灾害防治行政公益诉讼案、岳某甲等人系列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