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不虚。换言之,“免密支付”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方式,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资金安全风险。比如一些平台和商家在推广“免密支付”时,往往采用小字提示、默认勾选等方式,导致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开通了该功能,当意识到问题并试图关闭该功能时,却往往面临操作复杂、无从下手等问题。
“免密支付”不能“免”掉安全。这既是一种常识认知,更为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果平台、商家的“免密支付”“极速付款”等设置,导致消费者不能全面有效知悉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无法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一种商品、是否接受一项服务,而是被其设置强行消费,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重点细化了经营者义务,对“自动续费”等新领域的新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也有助于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提供“免密支付”等服务。
而此前公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厘清了支付产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边界,赋予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权力,标志着支付行业发展进入崭新阶段。对于利用“免密支付”漏洞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力。引导支付机构树牢“合规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的经营理念,防止违规经营,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免密支付”不能“免”掉安全,平台、商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醒目的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免密支付”的开通条件、风险及取消方式,同时优化取消流程,确保消费者能够轻松关闭该功能。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免密支付”侵权问题的关注,健全监督治理机制,通过约谈指导、立案查处、责令整改、通报曝光等方式对相关平台、商家进行制约、惩戒,推动行业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共同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支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