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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要“敢”字当头

2016-12-17 14:17:46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武国邦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督队伍。纪检监督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捍卫者,岗位特殊、使命神圣、责任重大。这就要求每一名纪检监督干部必须“敢”字当头,对违纪现象、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敢说、敢管、敢查,履职尽责,不辱使命。

敢于执纪。纪检监察干部对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以硬气手腕,坚决执纪,决不可有情可原,下不为例,更不能搞法不责众,不了了之。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尽早处理,严格执纪、动辄则就,绝不养痛遗患,放任自流,使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自觉遵守纪律。创新执纪方式方法,让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敢于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坚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会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必须具有敢监督的胆量、会监督的本事、要敢于坚持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督办整改的督办整改,该追责的追责。要采取专项检查、调研督导,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下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的制度链条延伸到基层一线,逐级传导压力。要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大力整治“不作为、不担当”等不正之风。要加大对职能部门监管履职情况的监督,把监督重点转到对监管者的监督上。

敢于办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要有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正视和揭露腐败,敢于冲破“关系网”,顶住“说情风”,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要突出办案重点,强化办案措施,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着力查办金额大,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强有力的查办案件,让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惨痛代价,形成强大震慑。要讲党性原则,是什么问题就定什么问题,不错不漏,不枉不纵,确保所办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敢于正己。要强化责任担当,凡事“敢”字当头,不做墙头草,不当老好人。要坚持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作为监督执纪者,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干净干事,做好表率。要自觉、自动地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时刻警惕各种被“围猎”,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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