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首页

海东市一检察官荣膺最高检个人一等功

2019-01-23 10:32:49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时报记者 祁于庭 王悦 通讯员 阿寿智 马延

近日,记者从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8年11月27日在京召开的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平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彩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亲力亲为办好案

今年52岁的王彩宾从检工作已有25年,这25年里他一直默默坚守在公诉岗位,凭着一丝不苟的态度和锲而不舍的韧劲,共办理各类公诉案件480件,起诉到法院后均做了有罪判决。同时为集体和个人赢得过多项奖章和荣誉,分别在2000年和2003年荣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二等功和三等功各一次。他说“这不是我个人的荣誉,而是检察系统的荣誉。作为承办人,我要对办理的每一个案件负责。”身为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犯罪,揭露罪犯,控辩双方唇枪舌剑是常事。他曾经出庭抗诉的好几个案件得到省、市检察院的观摩。

时间退回到2002年,王彩宾办理的被告人刘某等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中,侦查人员未全面取证,缺乏现场物证,他亲自带领检察官们进行证据补充,先后到湟中县多巴镇的羊圈村、扎麻隆村,互助县沙塘川乡、下山乡,平安县三合乡等19个村进行取证。由于被告人在乡间道路的树干上、墙上、路面上、村委会办公场所等地方悬挂口号、横幅、散发传单、VCD光盘。他逐乡逐村、挨家挨户搜集证据、固定证据,最终拿到了被告人实施犯罪的全部物证和视听资料,在法庭上运用充分的证据揭露了犯罪分子的丑恶嘴脸。

打铁还需自身硬

记者通过网上查阅看到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有三家,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如他2008年办理的我省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律师等人受贿、行贿、帮助伪造证据罪一案。此案牵扯到驰名商标的认定问题,被告人张某以其公司的名义与南京、杭州、广州、重庆等地的企业公司共同谋划,采取虚假商标侵权纠纷案件诉讼的手段,通过向法官行贿,让法院以判决的方式,确认上述企业公司的商标为驰名商标,之后这些企业拿着判决书到当地政府套取高额的奖励资金或享受免税待遇。该案引起我省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视,指定此案由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理,由于涉及人员复杂,法律知识面广,需要精通法律知识和具有实践工作经验的检察官办理,考虑到这些因素,认为王彩宾不论从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等方面是较为合适的人选。职务犯罪属智能性犯罪,审查中涉及政策性强,证据复杂且取证困难,出庭公诉难度大。但是受理此案时,面对70余册的卷宗,他做到“快”、“准”、“细”,并亲自到玉树州调查取证,他熟悉案情,吃透案情,在法庭上面对精通法律的辩护人和自身就是法官和律师的被告人时做到了胜券在握,法院受理后对各被告人均做了有罪判决。

该案中涉及人员包括广州、杭州、重庆等地,随后各省份侦查员根据线索,在全国各地陆续发现并破获了一系列类似案件。原来商标侵权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修改为,商标侵权案件只能由各省省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近年来海东市检察机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三效”统一。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以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为重要着力点,为群众提供好更好的检察产品,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效”统一。坚决惩处危害金融安全、妨害精准扶贫、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等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刑事、民事审判监督,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维护法律尊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海东日报 版权均属海东日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2、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