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在乡镇挂牌成立监察办公室,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公务员担任监察专员助理,实现乡镇监察干部全覆盖。在村社设立村(社)监察联络岗,完善村级监察联络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促使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职责更加明确、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履职履责更加有力。
在强化基层监督制约中,明确乡镇监察专员主要职责,对乡镇、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作风纪律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理清县乡两级监察工作关系,对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业务工作由县区纪委监委实行“一案一授权”制,对每一起案件明确办理主体、经办人和时限,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分级负责为主,指定办理为补充,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乡镇监察管辖,也可将乡镇监察办公室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乡镇监察管辖,推进乡镇交叉监察和联动调查。同时,海东精心打造20多个各具特色的村务监督示范点,激活村级监督“神经末梢”,推动基层监督高效率、高质量、全覆盖。平安区在4个易地扶贫搬迁村创新实施“一窗口两平台三规范四机制”村务监督模式。乐都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有效解决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监督不到位、监督程序不规范、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此外,在全市乡镇纪委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围绕党风政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和市县巡察等方面,加大基层干部轮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工作评定程序,不断增强基层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