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管理不好,不仅会浪费财政资金,也会将好事办坏,可能导致扶贫的初衷成为‘养懒汉’,长期下去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乡村治理。”市政协委员李积云在谈到公益性岗位设置的问题时,建议进一步规范公益岗位设置。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海东市在村级设立公益性岗位吸纳本村人口就业,这不仅是扶持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有效举措,也是增强村级工作力量,提升乡村治理体系的有益探索。目前,全市有“护林员”“保洁员”“劳务宣传员”“卫生防疫员”等各公益性岗位不下5000人,月工资在每人700至1500元不等,是一笔不小的财政开支。但在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岗位履职考核和整合资源发挥实际效力上还有不少短板,一些地区存在“扶贫岗位不扶贫”“虚设岗位、变相发钱”,甚至“优亲厚友”“轮流顶岗”等问题。
李积云说,公益性岗位管理不够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相关行业部门各自设岗,缺乏统筹,甚至有些岗位是相关部门处于履行脱贫攻坚责任的“硬性任务”而被动设立的,缺乏标准、疏于管理、难以有效调动人员发挥真正效益。
李积云建议,要统筹谋划,合理设岗,由乡政府统筹考虑,根据各村实际,设置岗位分类及数量,设立后报相关部门对照认领,避免简单的各村平均分配,杜绝脱离实际虚设岗位。如每村设立村“两委”办公室公益性岗位,聘请有一定学历、有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知识青年帮助“两委”工作;并按照城乡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需要,根据实际多设几个对应岗位。同时,所有岗位应该由当地乡政府监督指导,村“两委”统一调动、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评价,并根据各阶段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分工不分家”联合作战的原则共同推进重点工作,真正将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起来,让他们以自己劳动付出获取报酬,激发内生动力,并逐步将公益性岗位人员培养成村级治理的重要力量,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