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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确定今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1-04-13 10:28:31 来源:海东日报社 点击:
本报讯(记者 胡生敏)近日,海东市公布印发了《海东市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提出今年要进一步降低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提升优良天数比例,降低重污染天气比率,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努力培育生态文化,大力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探索走好符合战略定位、体现海东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路子,让绿色成为海东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和骄傲。

《要点》提出,2021年主要目标是,PM2.5年均浓度下降7.9%,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5%以上,黄河出境断面保持在Ⅱ类、湟水河出省断面水质达到Ⅲ类。积极探索推行碳排放交易,确保节能降碳减排控制在国家规定目标以内。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工作完成率达到100%,人工造林面积完成率达到100%,完成国土绿化80万亩以上。扎实开展矿山资源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力争全市大中型绿色矿山比例达80%以上。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100%,一般功能区和重要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3%。实施高标准农田16.2万亩,力争农作物播种面积达319万亩,旧棚改造4000栋,拱棚改造2700栋。实施化肥农药“两减”96万亩,饲料种植100万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成1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要点》还明确了五大方面28项重点工作任务。在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方面,加强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推动核心区同城发展,并启动创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前期准备工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善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在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方面,深入推进全域绿化,全面推进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核心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在积极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方面,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清洁能源建设,积极打造生态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生态文旅产业。同时,在大力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立足海东资源禀赋,全力打造高原富硒品牌,组建富硒农业研究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落实《海东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垃圾填埋、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工程,让乡村更优美、农民更幸福。实施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建设,完成2018年、2019年9个省级示范试点村建设,加快2020年6个省级示范试点村建设进度,争取2021年6个省级示范试点村落地实施。全面开展乡村文化振兴,推进有机农业典型区建设,并切实抓好农业用地治理,推进黄河和湟水河沿岸撂荒地复耕复种,确保“粮食安全”。在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方面,构建生态建设宣教机制,健全绿色消费机制,推行绿色办公制度,健全生态建设考核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督防范机制,加强人才培育制度建设。

《要点》还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合力联合推进一系列配套措施及组织实施保障。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生态建设作为“分内事”和“责任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推动,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坚持“全民动员、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大力宣传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工作的意义,教育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大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充分调动多方力量,推进生态建设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加强环保执法力量,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开展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及各类专项行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督查考核,对生态建设任务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通报,督促扎实推进,确保生态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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