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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1-05-26 09:45:09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本报讯(记者 卫正芳)5月25日,海东市召开“十三五”环境质量状况及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现场接受媒体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我市“十三五”环境质量状况及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十三五”末海东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0%,较“十二五”末上升5.3%;PM2.5浓度值为38μg/m3,较“十二五”末下降11.6%;PM10浓度值为63μg/m3,较“十二五”末下降19.2%。“十三五”末全市所有河流干流、支流年均水质均达到目标水质。主要河流中,黄河海东段水质优;湟水河海东段水质良好,污染强度自上而下呈递减趋势,出境断面边墙水质为优。全市自2018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8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Ⅲ类达标率100%,取水量水质Ⅲ类达标率100%,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截至目前,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问题共计23项,其中第一轮13项,完成省级销号11项,未完成省级销号的2项问题中,湟水流域水质恶化问题按照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正在履行销号程序;工业企业污染突出问题(耀华玻璃超标排放)已于今年3月5日完成技改工程后,于4月5日陆续投料生产,从近一段时间的监测数据分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因子日数据、小时均值实现达标排放,待稳定达标后申请省级销号;期间反映的信访举报案件559件,已办结556件,正在办结3件。第二轮10项,完成省级销号7项,未完成省级销号的3项,即耀华玻璃超标排放、大气污染凸显、官亭中川污水处理厂未投运问题,正在按进度加快推进;期间反映的信访举报案件264件,全部完成办结。

据了解,为统筹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海东市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海东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编制印发《海东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自查指导手册》,逐项梳理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了问题、责任和要求,及时协调推进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整改工作,从而全面掌握整改进度。牵头协助市级整改督办组做好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列出工程项目促进问题整改清单,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整改资金;对整改推进缓慢的单位,下达督查通报、督办通知和预警提醒约30余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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