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首页

海东医疗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

2021-07-30 10:03:09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本报记者 巴迎桂 摄影报道

“过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属于有害垃圾,应该投放到红色的垃圾桶内,饮料瓶是可回收物,应该投放到蓝色可回收垃圾桶内。”自海东市推行垃圾分类以来,全市各机关单位及辖区各企业、学校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工作中,全市医疗机构也快速行动,多举措践行垃圾分类,打造美丽、绿色就医环境。

“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我们对垃圾分类专管员进行了大量培训工作。”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田种青表示,垃圾分类专管员每天都会在各个楼层进行巡查与监督,提醒市民正确投放垃圾。同时,他们也会将投放错误的垃圾挑出,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除此之外,医院还对医护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时刻引导患者及家属正确进行医疗垃圾分类。

近日,记者来到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输液室看到,一名家长抱着3岁的孩子刚刚接受完治疗,护士随即对操作工具进行了处置,“输液器外包装属于生活垃圾,钢针属于利器,消毒棉签属于医疗垃圾。”相应的,这些垃圾被分别投进不同的垃圾箱。

“在输液区,家长及患儿可能会产生食品包装袋等生活垃圾,此时,就可按照可回收及不可回收两大类分别投入生活垃圾专用垃圾箱。”据护士介绍,在输液过程中,巡视护士还会推着治疗车随时进行垃圾分类收集。

“为了科学进行垃圾分类处置,我们采取的是‘源头+全程’的动态管理模式。在输液区以及拔针封管处均设立分类垃圾箱,保证垃圾随产随分;依据垃圾回收情况,将这些垃圾转移到处置室进行加锁管理,处置室就相当于我们科室的垃圾暂存点,按照规定,暂存点的垃圾存放时间不会超过24小时,每天由医废收集工人来收,一天至少转运两次。”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院感科主任侯素芳介绍。

同时,全市医疗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推出垃圾分类相关科普文章,通过LED广告屏及宣传栏全方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并在生活垃圾房门口设置公示栏、告示牌,标明垃圾投放收运单位、监督电话及物流去向,让大家充分认识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确保掌握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熟悉垃圾投放要求。

记者了解到,全市医疗机构按照惯例制度,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第一责任人,感染管理科和总务科为医疗废物管理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病房管理科协助配合工作。

走访中,记者注意到,全市各大医院就诊患者不断,住院患者也有出有进,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总和也是异常庞大。但无论是市级医院,还是乡镇的卫生院,各级医疗机构整体环境干净整洁,不管是门诊、病区,还是走廊、大厅,处处规整有序、洁净明亮,难寻卫生死角,这一切得益于医院垃圾清运工作的规范开展。

在平安区古城回族乡卫生院,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医疗废物暂存处均建在院区内。其中,生活垃圾收集站设计存量大,能够满足现今医院生活垃圾的储存需要。医疗废物暂存处,更是实现了对医疗废物的严格管理,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

古城乡卫生院院长谢国花介绍,每天,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对各科室的医疗废物进行称重收取、详细记录,双方确认后,按照要求定时、规定路线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严格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予以分类放置。次日,这批医疗废物交由海东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统一清运处置。在医疗废物回收完毕后,暂存处及相关设备需要进行清洁消毒。

生活垃圾暂存站和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建设,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医院整体环境,也杜绝了一些安全问题。

“做好医院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分类不仅事关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更是和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大事。”谢国花说,该院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到垃圾分类工作中,让垃圾分类行为成为个人日常习惯,保持医院诊疗环境的清洁,影响更多的人提高环保意识,使垃圾“变废为宝”,促进资源循环节约利用。

记者也从负责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青海纬峰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了解到,该中心主要收集海东市辖区内所有包括公立医院、私人诊所、村级卫生室等400多家机构的医疗废物。

“收回来之后,我们进行高温灭菌蒸煮处置,通过高温高压对所有的医疗废物进行灭菌,再进行破碎毁形之后拉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该服务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邵卫中说,医疗废物主要分为5大类,该中心只能处理感染性的和损伤性的,其余的三类暂存之后,定期送往有处置资质的西宁市两废中心进行处置。

海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在全市14所县级公立医院以及109所乡镇卫生院机构全面铺开,主城区医院已达到五规范标准,要求医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到“三个到位”,即宣传发动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巡查督导到位,以及“两个结合”,即与“双巩”工作结合、与爱国卫生运动结合,推动全市垃圾分类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引导广大市民成为垃圾分类的践行者。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海东日报 版权均属海东日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2、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