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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单位和1人获国家表彰

2021-08-03 11:07:02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本报讯(记者 李晓娟 通讯员 马源)记者近日获悉,在第六次全国残疾事业工作会议上,海东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韩秀兰获得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平安区残工委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十三五”期间,海东市残联紧紧抓住残疾人精准康复、教育就业、技能培训、文体宣传、组织联络、权益保障等重点工作,残疾人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海东市县区政府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脱贫攻坚等专项规划,市县区出台了康复服务的实施意见,建成了市县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不断完善了康复服务政策体系和基础保障。

同时,利用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中心等机构开展康复、社会心理咨询服务、评估、转介、社区康复指导、辅助器具展示及适配等服务,2300多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精准适配残疾人辅助器具1.6万多件,适配率达98.65%;全市所有村(社区)基本配备了专兼职康复协调员,认真开展残疾人基本情况和康复需求。

此外,努力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培训从事康复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康复专业人员1300人次。市第一人民医院聘请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高端人才成立精神科,为全市精神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精神残疾级别鉴定,多元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得到初步健全。出台《海东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为1404名0至17岁的持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基本康复医疗、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康复服务率达到98.79%,并投入120余万元为1万多名残疾人建立了健康档案。

“荣誉来之不易,扶残助残永远没有休止符。”韩秀兰表示,今后将以此次荣誉为起点,不断融入群团协同化建设,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积极保障残疾人民生、增强残疾人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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