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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专题调研

2021-09-03 10:33:07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本报讯(记者 邓成财)9月1日,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万奎一行专题调研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了解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建议。
会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补充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站在政治大局、改革全局的高度,坚定不移纵深推进河湖长制,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强化,河湖管护有力加强,河湖水质持续向好,河湖生态明显改善。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呈现工作安排部署到位,能够坚持高位推进;管理体系能够坚持协作联动;“四乱”问题整治扎实有效,能够突出分类施策;河湖空间管控趋于规范,能够持续监督监管;各级河湖长责任不断压实,能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生态安全屏障能够常抓不懈四大特点。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切实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牢牢把握“三个最大”“三个安全”省情定位,把水生态保护放在推动海东高质量发展的首位,当好河湖健康的守护者。要妥善处理好垃圾乱堆、乱倒、乱放问题,从源头上把控治理。要有效解决污水处理问题、集中整治违建问题、坚决杜绝河道采砂问题、抓好节水及安全饮水问题、河道两岸绿化问题、提升群众教育引导,提高群众素质,健全制度抓长效。
会议强调,要用辩证的思维处理好河湖工作中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宣传教育与惩戒处分关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落实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推动标准化建设,将河湖长制落实到人,确保全面完成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告横幅、公示牌等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要加强综合执法监督,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持续深化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大巡察力度,扩大巡察覆盖面,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举措,严守生态红线,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期间,调研组将深入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察看、调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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