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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

2021-09-15 10:47:33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本报讯(记者 邓成财)9月13日,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建军一行检查《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调研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会议指出,《条例》是青海省乃至全国首个关于促进绿色宜居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自颁布实施以来,海东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三个最大”“三个安全”省情定位,深入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为促进绿色宜居城市建设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制度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以村庄环境整治为主,实施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村庄产业、开展土地整治等项目,着力改善村容村貌,塑造村庄特色,健全公共服务,加强长效管理,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强化《条例》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绿色宜居城市建设,推进绿色宜居城市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实效化,切实将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始终坚持示范引领,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作为部门评先选优的一项重要内容,改革和创新绿色宜居城市建设方式方法,突出打造绿色宜居城市的特色亮点,总结归纳绿色宜居城市建设工作经验,通过亮点呈现、前后对比等形式,形成海东特色品牌。要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部门协作,明确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加强督查督导,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推动城市建设提质增速,打造生态绿色宜居海东新城,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之年,美丽乡村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各相关部门要认识上再提高,不折不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青海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党代会和两会精神,大力弘扬海东精神。工作上再强化,在进一步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落实“四不摘”政策、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上做实功、下苦功,集中梳理美丽乡村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紧盯问题整改不放松,查漏补缺,夯实基础,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措施上再细化,深入贯彻《海东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坚持示范引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与乡村旅游相结合、与园区建设相结合、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全力助推乡村振兴。责任上再落实,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合力,推动任务清单化、工作具体化、时间节点化,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致力打造“五个新海东”。
期间,调研组一行将深入海东六县区,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征询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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