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海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的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具体体现和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结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专项行动,将“开展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制定《关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坚持监督检查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抽查检查相结合、督促加强内部管理与强化外部监管相结合,联合医保、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资金追缴、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通报的海东市8起欺骗医保重大案例,以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实际摸排掌握的情况,海东市纪委监委及时安排部署医保资金监管监督工作。期间,市纪委监委对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分管副县长进行工作约谈,向乐都区、平安区、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等印发《工作提醒函》共计17份,提出工作意见建议。4月份以来,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抽查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两定机构”共275家,涉及金额471万余元。针对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反馈问题,跟踪追缴三家县级医院违规费用1200.2万元,并上缴至指定账户。
同时,市纪委监委主动加强与卫健、医保、审计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共享信息,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结合典型案例通报,召开“以案促改”教育警示大会1次。针对全市医保专项基金审计报告反馈问题,强化跟踪整改工作,督促补漏洞、促整改、建机制。
此外,加强追责问题,严肃查处了民和县红十字广济医院、友谊医院编造虚假病历骗取国家医保资金案、化隆县冒名顶替住院、村级卫生室未按规定报销医保金等案件,追缴涉案资金128.7万元,向相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在全市范围内通报1起典型案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实地稽核、日常监管、派驻医保专员、聘请义务监督员、建立实时监控平台等方式,做到惩防结合,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药品耗材、医疗行为常态化监管,有效保障了医保资金安全,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