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海东市纪委监委坚持双向发力、对表定题,主管领导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提要求、压责任,信访室“一对一”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相关县区纪委监委比对举报原信认真梳理罗列问题,调阅核对案卷再次分析研判,为精准治理打牢基础。
为加强源头治理,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联合变“上访”为“下访”,通过领导接访、协调督办,定期组织信访干部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到老上访户、有越级上访苗头以及信访易多发区下访,将了解的情况分析研判,做到下访不走过场,使下访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对调查有困难、突破有难度的信访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协助办案或提级办理等方式加强指导协调,降低案件查处难度。全市各个县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牵头督促各乡镇纪委完善初信初访处理机制,确保初信初访问题从受理、调查、处理到反馈办理结果,一次性处理到位,避免因查处不到位引发群众重复上访而增加处理问题的难度和成本。
针对多次、重复、多头甚至越级实名检举控告答复的痛点和难点,通过探索“主答复人和政策解读人协作”模式开展答复。主答复人为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提前拟制答复提纲,结合证据逐项反馈办理情况;政策解读人配合主答复人结合办理情况做好政策解释、答疑释惑并做好反馈情况记录。同时,注重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答复反馈工作始终,着力做好对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处理的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核查专业性和案件结论权威性的优势。
此外,海东市纪委监委对重信重访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领导联点制度,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片领导负责具体治理化解,既按时限处理,又加强与信访人所在乡镇联系,积极主动解决与案件本身有连带关系的其他问题。充分听取信访人意见,了解掌握结案后信访人的想法和动态,制定化解方案,保证重复举报典型件治理既有效率,又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