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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6.3万元

2021-11-09 09:53:24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本报讯(记者 陶成君 通讯员 苏忠山)记者从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共接受咨询投诉举报119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6.3万元。同时,有效处置12345投诉热线转办的投诉举报289起,给各相关部门转办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156起。

今年以来,全市消保部门积极引导民生关切、纠纷易发的重点领域企业加入ODR机制,综合运用评价、指导、公示等方式,不断提升ODR化解消费纠纷的能力,提高消费纠纷处理速率,减轻基层工作压力,减少消费者维权负担。通过在全市各县区开通21家市场主体为ODR企业,建立ODR在线消费争议解决机制,有力增强消费调解工作效能,减轻消费者维权负担。

同时,切实发挥12315数据分析作用,充分注重挖掘投诉中存在的案源线索,在解决消费者投诉的同时,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立案、早查处,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效能,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诉转案”案件69件,案值29.8万元,罚没款达68万元。对涉及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切实规范了消费市场经营秩序。

此外,针对消费堵点痛点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聚焦重点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围绕消费欺诈、个人信息泄露、预付卡跑路和汽车销售等消费痛点问题,消保部门严厉查处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房屋中介、教育培训等行业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合理运用联动执法、联合办案、曝光典型案例等手段,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围绕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堵点问题,开展行政约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范群体性消费维权事件的发生,切实提升消费安全感。期间,针对每年中考、高考和旅游旺季海东市旅馆业涨价的现象,开展了旅馆业延时结算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海东市旅馆业服务水平和旅游业形象,打破了行业潜规则行为,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针对消费旺季,消费欺诈、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和预付卡消费投诉举报频繁的实际,开展了打击消费欺诈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预付卡消费侵权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有力维护了消费市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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