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中央和省委交给海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海东市作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市委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全面攻坚,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试点工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时间紧,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确保向党中央和省委交上合格答卷。
会议要求,要全面筑牢法治保障。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安全稳定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方面,用足用好市域的地方立法权,努力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用法治思维破解生态保护、征地拆迁、扫黑除恶等市域社会治理难题;深入开展市域普法宣传教育,分业分类分众进行法治宣传,引导全市广大群众在治理实践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的力量为“五个新海东”保驾护航。要着力深化精神引领。把弘扬海东精神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城市治理重在精细”“农村治理重在精美”的要求,着力补短板、建机制,加快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注重提升民族工作水平,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构建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探索建立社会协作机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融交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实践中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持续挖掘运用好河湟文化资源,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修订完善市民公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努力形成守望相助、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坚决守牢稳定底线。把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担当、履职尽责,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用心用情化解矛盾,在排查、机制、化解和保障民生上下功夫,确保群众的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能保障。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到亲自参与、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督导,严格按照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对标对表,主动作为,认真制定具体举措,进行项目化管理,台账式推进,切实推动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靠前,主动尽力,各尽其责,全面配合,分领域、分系统、分行业抓好各自工作任务。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海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玉海在主会场参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设主会场,各县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