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成财)4月16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简松山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贺建军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任瑞翔、王佐龙、白万奎、燕永翔,秘书长贾志军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会上,市委组织部说明了关于提请本次会议人事事项的情况,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东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先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全市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全市公安治安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成玉,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主要负责人;海东城投公司、海东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工委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