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调整隔离管控组人员组成,细化明确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建立市、县两级隔离管控纵向协调联络机制,确保信息沟通快速顺畅、高效准确。各隔离点严格落实“点长制”,由一名县区委常委任组长,全面负责集中隔离点隔离管控工作,形成了由公安、交通、卫健、司法、疾控等部门共同负责的隔离点管控工作机制,确保隔离点规范化运行。
同时, 优化完善集中隔离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集中隔离点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核酸阳性检出者转出方案、隔离对象就医方案、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健康监测记录、核酸检测记录和消毒记录等相关台账。严格执行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落实集中隔离人员第1、2、3、5、7天核酸检测要求,疫情期间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对隔离人员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对即将解除隔离的人员,落实“人物同检、双采双检”措施,严格按程序有序解除隔离。每日2次对集中隔离点的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消毒处理,严格规范医疗垃圾处置,坚决堵塞传播漏洞。
此外,成立了集中隔离场所监管小组,对隔离点人员配备、防控措施、工作记录、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集中隔离点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工作要求实施管理,科学规范地开展垃圾处理、全面消毒等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工作万无一失。市公安局向全市集中隔离点派驻警力107名,全面负责集中隔离点秩序维护、24小时监控值守、突发情况处置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创新应用“云督导”,通过实时监督、监控视频回放等方式,重点对集中隔离点健康监测、核酸采样、保洁、送餐、垃圾收运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跟踪督导,及时收集隔离点运行管理信息,联合疾控、院感、监督执法人员对隔离场所规范化运行进行实时分析、综合评估,对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有效杜绝院感发生。本轮疫情以来,共督查集中隔离点25家,排查5个方面51个问题,下达行政执法建议书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