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张娜 通讯员 岩子)前不久,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川口家事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案由并不复杂,是一对夫妻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妻子轻伤,女方家属一张诉状将当事人(丈夫)诉至法院,在对当事人立案侦查期间,妻子又向川口家事法庭提交离婚起诉书。
经过家事法官耐心地析法说理,女方主动撤回了诉状、化解了矛盾,夫妻双方重归于好,与膝下3个子女过上了和睦的日子。
这是民和县人民法院川口家事法庭调解撤诉并重归于好的一个家事案件缩影。2019年7月,民和县人民法院川口法庭设立了家事法庭,主要审理离婚、子女监护与抚养、领养以及其他与家庭关系相关的案件。
民和县人民法院对家事法庭的审判工作高度重视,多次选派法官进行专项培训,组织法官到获得“全国家事审判先进集体称号”的互助土族自治县法院等地“寻方问计”,并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了“调解促和解,调动促执行”的“十字”工作思路和一堵、二调、三兑现、四结案的“一二三四”工作法。这个工作法成为多对家庭重归于好的良方。
川口家事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家事案件361件,调撤260件,调撤率达72%;调解离婚案件80件,自动履行77件,自动履行率达96%,履行标的达100余万元,且无一件上访。川口家事法庭的法官们表示,今后将始终坚守人民法官的初心使命,创新工作举措,倾情化解家事纠纷,让家庭更和睦、社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