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邓婷 通讯员 韩伟军)今年上半年,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助推各项民政救助工作落地落实。上半年,全县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6550.24万元。
为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上半年,化隆县对全县1120户2233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839.50万元;对全县5145户18076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153.99万元;对全县720户747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救助供养金658.01万元。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对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患者,通过“先行救助”的方式,简化救助程序,直接予以救助。上半年,对全县2587户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患者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25.43万元。
加强对高龄老人补贴落实及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上半年,为2019年高龄补贴发放失败的229人补发资金31.24万元;对系统新增的196名高龄老年人补发2019年度高龄补贴26.14万元。为特困老人、60岁以上残疾人、60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等3.1万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合计40万元。
此外,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上半年共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9人(次),共支出救助资金4.94万元;将7名精神病患者送往省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医疗救助,并拨付医疗费2.23万元。不断加强慈善救助力度,邀请青海省慈善医院福彩项目组工作人员来化隆县开展“富康工程”,筛查出肢体残疾患者59人,并根据残疾患者的检查情况为其申请免费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