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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法警用真情温暖被执行人

2021-04-12 11:56:02 来源:海东日报社 点击:
□本报记者 颜金梅 通讯员 吴奇

“奶奶,家里的牲口我们都已经喂了。你也一天没吃饭了,快吃点面条,暖暖身子!”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干警将一碗在被执行人家里做好的面条端给了被执行人的母亲。

申请执行人扎某与被执行人香某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经化隆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香某自愿赔付1100元医疗费后,剩余部分医疗费被执行人香某拒不赔付,家中除一头驴之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经执行干警多次到其村中走访,了解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且为亲属,因琐事发生矛盾,双方诉至化隆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香某给付申请执行人扎某医疗等费用6192元。

了解到双方的特殊关系后,执行干警多措并举,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拒不给付,甚至扬言哪怕坐牢也不会给申请人一分钱。为此,化隆县人民法院于近日依法对被执行人香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后来,被执行人香某的母亲前往化隆县人民法院以其女被拘留要求释放为由在法院门口哭闹不止,法院干警对老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但老人一时无法听从劝解,执行人员和法警遂将其送往牙什尕拉公麻村家中。

当日下午,老人再次来到法院,法院干警对其耐心释法析理,认真劝导并于当日下班之后再次将其送往家中,并联系村委干部对其做思想工作。3月20日正值周末,老人又到法院,值班人员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院领导,并再次将其送往家中,帮其做饭、干家务、喂牲口,同时院长晁兰军协调人民陪审员叶解、村委干部参与调解。21日凌晨1点,在多方的努力下,双方均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摒弃前嫌,握手言和,申请执行人自愿作出让步,放弃该案的剩余案款。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日,为自己的事操心,由衷地伸出大拇指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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