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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身边“活教材”警醒身边人

2021-08-05 10:29:43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本报讯(记者 卫正芳 通讯员 王香兰)“民和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2020年年末经集体研究,将本应上缴财政的54.81万元罚没款坐收坐支,用于单位公务开支,2021年2月,财政经费到账后及时退还整改。2021年6月,相关人员被依规依纪予以问责处理……”“民和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违反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于2017年5月至2021年4月期间,私自驾驶单位公车用于个人上下班、接送妻子上下班等家庭日常事务,并安排单位下属处理公车私用产生的违章,公车私用次数达到346次。2021年7月,相关人员被依规依纪予以问责处理,违纪款已上缴国库……”日前,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先后通报了一起违反财经纪律和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民和县纪委监委坚持将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截至目前,通报典型案例共5起8人次,持续释放违纪必究、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看到县纪委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典型案例的通报,我感触很大,其警示教育意义深刻且长远。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不仅要学习业务知识,还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遵纪守法、严谨做事、诚信做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每一起身边案例都是鲜活的反面教材,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深刻反思,严于律己,努力成为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人民公仆。”各级党员干部纷纷有感而发。

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民和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当前正在开展的民生领域“主动说清”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加大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通过公务网、民和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平台、民和之声等网络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通过集中通报、专题通报、定期通报等方式,提升通报曝光频次,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效果,利用身边反面典型“活教材”,教育警醒“身边人”,坚持做到通报一起、警示一片,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仅是为了惩戒当事人,更重要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这些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做到不触红线、不越底线。”民和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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