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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法院“以牛抵债”化解执行难

2021-12-18 10:56:05 来源:海东日报社 点击:
本报讯(实习记者 郝志臻)近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多方努力,巧用“以牛抵债”的方式,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马甲与被执行人马乙因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产生了8.5万元债务,因马乙没有履行能力,马甲的债权仅仅停留在书面判决上,一直没有得到实际履行。执行法官通过各种途径也没有查出马乙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可以终止执行程序。但据马甲反映,马乙的老家养殖着几头牛。得到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赶赴马乙及其父亲在群科镇日兰村的家中,进一步调查核实其财产状况。法官了解到,马乙父亲虽然养殖着几头牛,但是父子二人早已分家另居,从法律层面马乙父亲没有为儿子代偿债务的义务。但为了切实保障马甲的合法债权,执行法官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向其父亲讲解了不执行判决义务的各种利害关系及法律后果。

经四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马乙的父亲表示愿意替儿子偿还,马甲也被其父亲的诚意和执行法官的工作作风感动,当场表示自愿放弃4万元执行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以4头大牛和1头小牛作价4.5万元以物抵债。至此,这起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执行难是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近年来,化隆法院执行法官急为当事人所急,想为当事人所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切为打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后一公里”。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不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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