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乐都区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做好监测帮扶机制,对全区191户637名防返贫监测对象进行入户排查,对符合条件的130户428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调整优化“单人户”政策,对因病、因学、无劳动力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家庭进行核实,整户纳入低保199户307人、特困3人、临时救助579户。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组织干部深入村社主动发现纳入低保对象352户926人、特困供养42人、孤儿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人,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守住了防止返贫底线。
同时,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精准衔接,提高保障标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全区3781户8051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资金4457.7万元,764户1573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228.7万元,978户1025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生活补助金1514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及精神病患者82人,救助金额35万元。为受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639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47.9万元。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为全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补充了60名工作人员,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为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水平,乐都区建成区、乡、村三级居家养老和儿童福利体系,严格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监管,为6824名老人购买养老服务资金461.3万元。运营养护院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8个、农村互助幸福院73个,着力提高养老机构使用率,高庙、瞿昙、洪水三个乡镇敬老院入住率达到90%以上。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职责,动态确认孤儿1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5人,发放生活补助金186.3万元。加强残疾人摸底调查,为符合两项补贴享受标准的7777名残疾人发放补贴资金1129.8万元,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工作,切实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此外,乐都区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对摸排出的53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整治,注销登记6家、查处无证经营协会1家。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参检221家,年检率达80%。组织开展“关爱儿童、守护成长”爱心捐赠活动,为洪水镇大寨子等7所小学628名学生捐赠星囊学习包628个、洗手消毒液24箱。加大“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力度,为全区9个乡镇179人发放辅助器具405件,救助金额达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