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委组织部就提请本次会议人事事项情况作了说明,拟任人选作了任前表态发言。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关于《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和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市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海东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及省级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的报告。测评了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批准了关于海东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会议指出,自今年8月份市人大换届以来,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工作迈出坚实步伐,监督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代表工作充满生机活力,自身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明年是“十四五”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布局的关键之年。全市人大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理清工作思路、认真抓好落实,推动人大工作在新的一年有新气象、新作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玉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工委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2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