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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慈悲诗情厚报故土

2023-03-31 10:00:02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绿木

文如其人,其人如文。读完杨廷成先生的《乡土风语》《雀啼民间》等诗集,我更加确信了文学史家的这一论断。他的诗一如他的人,一如他生于斯长于斯的那片河湟故土,一如那片故土上的一草一木、一人一事,质朴而无华,沉静且宽厚。初读如茶,再读如酒,再读就是与故人语,回味无穷。这一切,都源于他对那片土地的眷恋和热爱,反哺和厚报,观照和慈悯。

我与廷成先生初次见面,是在诗人郭建强先生的新书发布会上,记得那是2015年冬天,西宁的天气异常寒冷,我坐在发布会现场的一个角落里,认真聆听着嘉宾们的发言,发布会快结束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面容慈祥、眼睛炯炯有神的长者向我走过来打招呼:“绿木是吧?我是杨廷成,你诗写得不错,以后多交流。”等他说完话,我才从惊喜中回过神来,惊喜是因为像他这样一位写诗四十多年,又有诗歌名望的前辈,主动向我这样一个无名的诗歌爱好者打招呼,这在我之前的人生印象里从未有过。他的和蔼可亲,他的平易近人,他的质朴真诚,如一位朴厚的父亲,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同时,带给我的是暖暖的感动。

其实,在这之前,我是认识他的,我们还在微信上偶有交流,只是未曾谋面而已。但作为一个诗歌爱好者,说实话,在那样的场合,因为我的胆怯,我没敢主动过去给他打招呼。这或许跟我的农村生活经历有关,作为一个刚刚进城闯荡的农村娃娃,面对城里的一切人事,我常常显示出那种与生俱来的不自信。正是他,在诗歌创作上给了我很多很多的鼓励与拔擢,也正是他的诗歌,在无数个思乡的寒夜里,给了我太多太多的温暖与感动,力量与光芒。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跟廷成先生也开始慢慢熟识起来。因为他的平易近人,每每工作闲暇之余,我就会隔三岔五到他办公室坐坐,一是想着听他聊聊诗歌;二是他那里有很多书籍和杂志,可以顺便顺上几本回去慢慢品读。他平时少语,但聊到精彩处时,总会妙语连珠,说得十分幽默。他如父如兄,如师长知己,经常会对我倾吐肺腑之言:“先谋生,再写诗,过好生活比写好诗重要。”他还常说:“见到你们这些农村出来的娃娃,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觉得十分亲近。”他的悲悯与慈爱,常常使我动容。

赘述这些,无意说明我与廷成先生多么多么熟悉,只想证明诗歌创作的一个铁律:真正的诗人,一定是一个有着博大悲悯情怀与慈悲爱心的人,惟其如此,才能创作出犹如大地般不朽的绝美诗篇,也惟其如此,才能担得起诗人这一无上的桂冠。

绝美的诗篇在深挚的爱里自然生发。杨廷成诗歌里的河湟好比沈从文散文里的湘西,山川草木、人物轶事、风土民情,都烙印般地打上了那片黄土地纯金般的标识。可以说,他对那片土地的爱的真善美,钻石般地浓缩在了他的诗歌语言里。“走过这曲曲折折的山径/泪水竟打湿了一个七尺男儿的眼帘/试问这人世间走过的一个个身影/谁的灵魂像这一株株野草佩戴纯银的桂冠。”这是他的诗作《野花遍地》中的诗句。其中“一株株野草”,又何尝不是一个个人?又何尝不是诗人那生活在乡间的亲人和童年的玩伴?“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以物观我,不知何之为物,何之为我。”(王国维语)杨廷成在他诸多的诗歌作品中,将自己完美地融入到所状写的意象中,那在故乡飘荡的炊烟、拉牛车的老者、唱“花儿”的牧羊人,甚至是杏花、白杨树、歪脖子榆树、遍地野花,都仿佛是他自己,在这种完美融入的状写中,他用最朴素的现代汉语言,铸造了一种物我两忘的境界。有意识也好,无意识也罢,诗的发端,一定是对整个世界,整个人生,以及对生活的热爱,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诗人的天职是返乡,还乡使故土成为亲近本源之处。”(海德格尔语)诚然,杨廷成的诗歌创作从1970年代末起,一直在返乡的探索中铿锵前行着,或者可以这样说,他的诗歌自始至终都是与故乡同在,在他四十多年的诗歌创作中,一而再,再而三地体认着与故乡的血亲系联,而在这种血亲系联中,真正找到了此在故乡(土地)与他在故乡(精神指归)的双重归宿,于是他以故乡大地为诗歌内在情感与外在呈现源点,将一首首浸满乡土气息的珍珠般的诗歌,串成一首首扣人心弦的歌谣,为故乡(母亲、父亲,或者乡亲)献礼和祈祷。于是乎,如遍地野花般的诗情之美,便自然而然地从他的每一句诗行里流露了出来。“故乡,我是赶在夕阳落山之前/流着泪走在回家路上的那个孩子。”这两句是他的诗作《回家》中的结句,读来使人潸然泪下,我们仿佛看到一个满脸倦容、眼露慈光、步履有些蹒跚的诗人,披一身历经沧桑的风霜,正走在黄昏夕阳下的回家之路上。那个记忆中的故乡还在吗?那些记忆中的乡党还好吗?回家的路,是一条交织着希望、惆怅、欢喜、悲凉等多重情感的复杂之路,真有种“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怅然与慨叹。但好在诗人从不作感伤语,这与他豁达、自在的性格有关,无论故乡如何变迁,但它总是以美的记忆或形式存在着,故而他在《回家》一诗中表达出返乡的果断与坚决。“出门是为了更好的回家”(钱钟书语)。杨廷成是幸福的,从返乡的意义上来讲,他已经完成了肉身与精神的双重返乡,并在他独有的“河湟家园”里,以缪斯赋予他的慈悲诗情,耕耘着已结硕果的长青诗树。杨廷成的诗,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便是诗的小说化、童话和美术化。唯有无忧无虑而美好的童年生活,或者是充满野趣的乡村经历,才使得他的诗歌在简短的诗行中创造出了小说的丰盈、童话的美妙,以及美术的画面。这些诗仿佛河湟谷地里一个个原始村落中的万事万物,一经生长,便是自然天成而不加雕饰,正是因为这样的自然天成,才使得他的诗歌如一坛坛陈年佳酿,历久弥芳。不妨试看两例:“当早春的犁杖插进解冻的山坡/父亲宽阔的大手抛洒着金色的雨帘……”(《青稞》)“从山谷里采来/野山丹和金菊/固执地插在双耳瓶里/硬要妈妈承认/白的是月亮,黄的是太阳/梦里,再不会碰见大灰狼……”(《童年》)。“早晨的犁杖”“抛洒种子的父亲”“解冻的山坡”,几个看似简单的短语一经组合,便有了神奇的效果——一幅农村春播美术图和小说影视剪影般的画面瞬间呈现在读者面前,对于有乡村生活经历的人来说,这简直是一种活灵活现的还原。再看《童年》一诗,“硬要妈妈承认”一句向读者展现了一个乡村孩子童年时候的顽皮和淘气,“白的是月亮,黄的是太阳”一句道出每一个孩子的童年所充满的无尽想象力,关键在“梦里,再不会碰见大灰狼”一句,将一个山村孩子的童年写出了童话般的横生意趣。“美确实需要追求与保持某种向往”(桑克语)杨廷成的诗歌所塑造的这种美,是对乡村生活记忆的一种回溯呈现,是其诗美追求的一种自觉意识。杨廷成的诗歌写作,以抒情的本体直抵存在的指归,进而获得了大地般永恒的诗意。他对河湟故土“有着丰富的情感与深沉的爱意,骨子里的高贵与自尊”(张清华语)。这种从创作初期沉淀的高贵与自尊,是其亲近土地,以及土地上所生长万物的一个有力佐证。“记不清了,谁是我的祖先/但我知道,他肯定是个纯朴的农民/我们的祖祖辈辈,还有我/都在这块土地上——/耕耘。收获。/收获。耕耘……”(《初春,我走向田野》)最初读到这首诗,我被其中关于“我”与“祖辈”的对视观照所深深震撼。那些千千万万个犹如蒿草一样在大地上生死疲劳、喜怒哀乐的农民或者祖辈,仿佛真真切切地从眼前走来,像你像我像他一样朴实而憨厚,老实且本分。诗中所透露出的情感,与其说是悲伤,还不如说是赞美来得恰切,因为无论是诗人本身还是祖辈,都是那片土地上辛勤耕耘的耿耿赤子。对亲情的抒写,始终是乡土文学不可剥离的重要质素组成,乡土文学一旦剥离了亲情这一脉血,便会陷入空洞的窠臼。鉴于此,杨廷成对亲情的真诚抒写,成为了其河湟乡土诗歌不可忽视的一道靓丽风景,并成为了他人生之路上暗夜明灯般的精神依归。他有大量的诗歌作品是写亲情的,比如《早晨与父亲》《拾穗的母亲》《夕阳下的父亲》《风中的父亲》《姐姐》《父亲的手掌》《父亲,你是一位诗人》《元宵节怀念母亲》等,在这些大量的篇什中,他不吝笔墨的写出了对血浓于水的亲情的浓浓情愫,或赞美,或怀念,或叙事,在几乎有些白描的诗行中,注入了深深的真情,读之使人不觉泪下。我与廷成先生一样,有着二十多年的乡村生活经历,在那广袤的黄土地上,我的父亲和母亲,姐姐和妹妹也同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对抗着时间的锋刃,他们任劳任怨,在少有的话语中常常包含着土地特有的敦厚、宽阔与智慧。只有亲历了,才能感同身受。故而,我在读杨廷成的这些诗篇的时候,有着那种不可与人言的惊喜与疼痛。“佝偻的身躯在默默地耕耘/它是属于泥土的一条小小的蚯蚓/眼睛不认识自己的名字,真的/可我说,父亲,你是一位诗人……”评论家刘晓林在论及杨廷成诗歌创作时称其为:“地之子的纯情与深情。”他不无洞悉诗行背后深层含义的敏锐,一语道破了杨廷成诗歌里硕果般沉甸甸的大地情思。是啊,地之子。我们都是大地上的旅人,唯有义无反顾地深情,才是对故土家园的厚报。对于诗人来说,诗歌是记忆与情感旅行于整个人生的一种方式。而对乡土记忆的抒写,恰好也反映出了杨廷成诗歌的个性、情感、审美及美学追求等诸多方面的价值取向。他诗歌的和煦气质,犹如河湟谷地里四月的春风、初春的阳光,永恒温暖着每一个走进他诗歌世界里的读者。“是谁家刚过门的新媳妇/斜探着腰身打量这陌生的村庄……/你就是你/装扮着河湟谷地春天的模样。”这是诗人《红杏》中的诗句,读着这样的诗歌,我惊奇地发现其与诗人早期的作品《村女》《杏妹》等,有着某种一脉相承的关联。这种一脉相承的关联,也正恰恰说明了诗人几十年如一日坚守乡土情结的倔强、执着和一往情深。美好的记忆一旦在诗行里复活,便交融着深沉的情感,如大河奔涌般滔滔不绝,这正是诗人所歌颂和赞美的故土。

“个性情感信息和艺术审美信息的涌入,使得他的诗歌空间明显地更具张力和弹性。”(燎原语)而这种“个人情感信息”在我看来,必然包含着诗人关于乡村的深层记忆。至于“审美艺术信息”,除了有些评论家指出的具有泥土般朴实的口语化趋向以外,还应该包括着诗人本身所经营的结构、词汇、意象、音韵及古典意境氛围的营造。读杨廷成的诗歌,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美学追求:即宋词式的白描中呈现出古典式的画面。“一点、两点、三点……/树树杏花抿羞颜/急忙忙,悄悄张开红嘴唇/滴滴春雨,真凉,好甜……”(《红杏花开》),读着这样自然天成的诗行,真有一种在“红杏枝头春意闹”“树绕村庄,水满坡塘。倚东风、豪兴徜徉。小园几许,收尽春光。有桃花红,李花白,菜花黄。”的宋词里徜徉的错觉。我们仿佛跟随着诗人所匠造的朴素的古典氛围,已经在其诗歌之美里进入了那片河湟厚土。这就是杨廷成诗歌所独具的美学气质,可读、可感、可吟、可尝、可嗅,仿佛一道田园菜肴,色香味一应俱全而永不过时。

以上就是我个人经由自我的粗浅诗歌认知,对杨廷成诗歌的一点试读。纵有片面之言,想来,也无可厚非。因为诗歌从来不怕误读,正是因为误读,才有可能呈现出诗歌本身所隐含的多种可能的指向性。总而言之,杨廷成的诗歌正如那河湟谷地山乡间年年泛青的草木,朴实无华而自有葱郁,其生命力穿透时间风雨,正显示出一种不言而喻的坚韧与顽强,其诗意美学如乡野里的炊烟、山桃花、杏女、麦酒一样迷人。因此,可以说正是杨廷成对那片河湟土地的无限热爱和眷恋,才成就了他的诗歌历久弥浓弥新的乡土气息,也正是河湟厚土对他的无私哺育,才成就了他的诗歌的纯真与天然。他对故土那种刻入骨髓血脉的爱,使故乡某些瞬间的事物点石成金般的变成了永恒。

时光漫漫,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样一个事实:在杨廷成“持之以恒的乡村题材写作中”,有了他一如既往的“热忱和定力”的加持。他的诗一定会在汹涌的岁月大河中,如那片高天厚土之上的夜空里的星辰,终将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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