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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如何撬动我省乡村振兴

2019-01-30 11:10:02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时报记者 陈钰月

城镇化是一个地区发展是否进入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小城镇作为城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城乡之间的关键节点,具有“半城半乡”的双重属性。因此,建设好牧区小城镇对乡村振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民盟青海省委员会和民革青海省委员会在提交到今年省两会的提案中建议,稳步推进我省牧区小城镇建设和以中心乡镇建设带动我省乡村振兴。

入围中国首批特色小镇

我省在特色小镇的打造上,也建设出了一批独具特色的农牧区小镇。

2016年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进入这份名单的小镇共有127个,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复核,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认定得出。我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茶卡镇上榜。此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发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计划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培育特色小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有条件的镇更好地发展。由于一些体制机制的限制,不利于一些小镇参与到市场化竞争中,因此挖掘一些有潜力、有特色的小镇,通过一些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也可以吸纳小镇周边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就业。

去年9月中旬,我省也出台了《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省的特色小镇将借鉴“江浙特色小镇”经验,杜绝之前有些地区在原有旅游景区、特色街区、产业园区基础上简单扣一个特色小镇的“帽子”。并且还提出要将特色小镇的资源变成产业,在产业发展的同时也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留存原住居民生活空间,营造宜居业环境,传承小镇传统文化和建筑特色。

农村人口流向城市

虽然如此,特色小镇在撬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作用仍微乎其微。

记者日前在海东市芦花乡采访时看到,不少农村因为青壮年都外出务工,留守老人较多,甚至很多房屋都空了出来。“我家大儿子在西宁做小生意,并在西宁买了房子,小儿子也在城里找了工作,他们很少回来,家里就剩下我们老两口了。”一位村民这样告诉记者。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在农村地区的不断凸显,农村人口特别是其中的青壮年数量不断向城市汇集,使得作为人口流出地的农村基本生活服务因缺乏市场规模而供应不足,教育、医疗等基础服务生活便利性持续下降,进一步压缩了农村本就不多的就业机会,农村“空心化”严重,村庄衰落趋势明显。

加之我省人口分布上,西宁、海东两地相对集中,其他地区人口密度普遍较低。农牧区经济空间上的普遍活力不足、水平较低与经济发展规律上以点带面、批次拉动的矛盾格外突出。

据2017年资料显示,青海牧区人口约295.57万,土地面积69.63万平方公里,约占青海省国土总面积的96.57%,平均每平方公里不到3人。现有小城镇的居民(包括非城镇居民)一般在1000-5000人之间,最大的建制镇也就1万人左右。很多城镇都是孤岛,相互之间距离远,联系少,城镇建设有相当的难度。

城镇间距远,辐射能力弱,居民少,城镇规模小,从而导致无法形成有效的城镇互动体系。针对这一问题,民革青海省委员会提出,为更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进一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建议在我省广大农牧区,以区、县、行委为单位,选择区域位置好、辐射半径适宜、经济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中心乡镇”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整合优势资源,重点扶持、加快发展,强化乡镇功能,带动我省乡村振兴。

定位不准产业缺失

民盟青海省委员会提出,在我省有些小城镇建设规划定位上,规划者没有给予其准确的定位,城镇的特色也不够鲜明。部分小城镇没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划方案,导致规划过于理论化,实际的操作性不强;甚至有些小城镇的建设者并没有特意去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而是效仿其他城镇,偏离了当地的实际发展需求。

由于没有产业的支撑,财政严重依赖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城镇财政95%以上靠国家转移支付,城镇建设靠国家项目和对口省市单位支持,发展缺乏可持续性。并且,青海牧区的小城镇即使有产业,但普遍都是没有规模性的产业,规模不大的小手工业和商贸服务业较多,对小城镇的发展无法起到产业支撑作用。

此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也难上加难,我省除了州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与一些规模较大的建制镇以外,部分小城镇自来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集中处理尚未有效开展,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有待进行综合整治并形成长效的维护管理机制。同时,由于城镇财政缺乏,建成的城镇设施运转费用不足,各种已建成的设施运行困难,影响了功能的发挥。

重点城镇要担当“排头兵”

民盟青海省委员会提出,青海省牧区虽然广袤,但能建设小城镇、适宜人口较大规模居住的地方不多。将小城镇与优化布局、提升文化品味、产业规划、生态保护相结合,使小城镇能集人气、能聚才气。

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的方式,积极培植小城镇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发挥重点城镇“排头兵”作用。

同时,根据牧区小镇的资源特点选择适合的模式,创建政府主导型小镇、旅游型小镇、工业型小镇、畜牧业小镇、依托大城市发展型小镇,通过提升小城镇的经济实力,实现“一优两高”的发展。

总的来看,青海牧区的小城镇产业发展规划单一,农牧产品工业附加值不高,作为农村牧区工业产品的集散中心和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空间载体,在与广大农牧区保持着密切联系的同时,城市的特征在逐渐增强。今后青海牧区的小城镇建设应当以城关镇和其他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聚集规模的建制镇为重点,结合产业发展创造条件,将这些小城镇作为城市体系中产业发展的生力军,提高小城镇建设的活力与功能。民革青海省委员会也表示,把中心乡镇这个节点做活、做大、做强,才能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效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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