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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生态文明共绘绿水青山

2020-04-08 11:43:53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2019年,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紧扣海东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坚持质量优先,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开展立法审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初审,赴六县区对《条例(草案)》进行专题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140多条,经过归纳整理,并召开审议会议,形成了关于《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提交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农环委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共24条,转市人大法工委统一审议。开展立法前期调研。水源地立法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水源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农村饮用水安全不容乐观,水源地立法管理规范日益迫切。为了做好《海东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依法推进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管理,确保《条例》起草工作顺利进行,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深入了解市县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措施,充分听取各方对《条例》起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开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助推三大攻坚战。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加强舆论宣导,强化部门联动,推进上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提升全市环保治污新成效。开展了全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视察,建议市政府强化领导,增强扶贫攻坚能力;狠抓产业,夯实脱贫致富根基;固本养源,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因势利导,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务实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集中调研,督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力;紧扣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主体作用,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共建共享;构建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长效。

强化沟通协调,推进工作健康发展。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省人大农牧委、环资委、法工委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脱贫攻坚工作调研督导暨“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青海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的各项工作事宜。

(时报记者 胡生敏 蒋晖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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