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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市依法治理责无旁贷

2020-04-08 11:44:29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2019年,海东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认真履职、积极作为,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扎实做好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工作。地方立法实行统一审议,是立法法确立的一项制度,是法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专委会严格依法履职,在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反复修改、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并向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草案表决稿等立法文件,法规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及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从而确保了两部法规的顺利实施。

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明确立法任务职责,增强立法质效,推进立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会同常委会法工委制定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工作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智库专家工作规定》。建立法规解读和宣传工作机制,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和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文等作出准确解读,加强舆论引导,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开展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思想认识、有效宣传、线索摸排、办案质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齐抓共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等四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积极探索监督和支持监委工作的方式方法,开展监委体制改革情况调研,就监委贯彻实施监察法、确保监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提出了意见建议。扎实督办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年内对6件涉法涉诉案件进行了督办,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反映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0年,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要认真落实立法工作计划,扎实做好对《移风易俗条例》《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等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工作,重点在立法组织、协调、审议等方面切实发挥统一审议制度的功能作用,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遵循立法规律、反映人民意志,做到切实管用。加强工作监督,组织开展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成效情况的专项检查,协助常委会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报告。坚持固本培元,加强专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增强立法、监督工作本领,为推进全市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时报记者 胡生敏 蒋晖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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