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首页

高校毕业生创业这些税费可扣减

2023-07-19 10:20:03 来源:海东日报 点击:
□本报记者 贾丽娜

近日,海东市平安区李姓市民致电本报“社区热线”询问,他是今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打算自主创业,想了解一下目前海东市有没有相关的创业税费减免政策,办理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就此,海东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作出解答。

享受创业税费扣减政策的条件有哪些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可享受创业税费扣减政策。

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何申领《就业创业证》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创业税费优惠内容有哪些

工作人员介绍,在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海东市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创业税费的享受条件有哪些

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小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额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工作人员表示,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以实际月数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如何申请创业税收优惠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创业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未完成“两证整合”的还须持《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核实其是否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选择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享受本项税收优惠。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留存《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备查。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海东日报 版权均属海东日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2、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